Friday, October 29, 2010

中國國民黨如何用司法來庇護中國權貴
陸念慈: 新生高都喬郝了?
Jerome Keating: If Ma got away with it, why not Hau

 

新台灣加油2010-10-28(01)


10:03


新生高都喬郝了? ◎ 陸念慈

新生高弊案跟馬英九的特別費貪污案,有著 非常類似的模式。馬案也是先收押一個小咖的余文,然後再「很客氣」地以「證人身分」約談馬英九;被約談之後,馬英九也是一副很高興的樣子,嘴巴也說「尊重 檢調」;然後再從證人變成被告,而被告的理由也是看不見、摸不著,深藏在被告腦子裡面的「犯意」!其實馬英九把公款的特別費匯回家給老婆,應該就是「侵占 公款」的貪污罪,但是曾經請馬英九當過證婚人的侯寬仁,最後竟然以很難證明的「詐欺犯意」來起訴馬英九,再加上蔡守訓引用「宋朝」的法條,最後讓馬英九逍 遙法外。
可笑的是,馬英九為了掩人耳目,還搞什麼「控告侯寬仁」?企圖製造他與侯寬仁誓不兩立的假象?結果不出所料被判「不起訴」,而馬英九也「不上訴」,最後來個不了了之?
這 次新生高弊案也是如此,本來檢調預設偵辦的層級只到新工處處長,因此科長收押處長交保。不過,最後受不了社會的巨大反彈,只好把層級向上提升,變成處長收 押,秘書長交保!同樣也是「很客氣」地約談,然後再從證人轉為被告;而起訴的理由,竟然又是那個莫名其妙很難證明的「犯意」?其實這齣歹戲演到這裡,所有 該鋪陳、該串供、該湮滅的人事物都差不多已經搞定,剩下的,就該「宋朝」的法官上場了。
(作者業商)

Jerome Keating:  of Course, the Secretary Did It--Again



Taipei Mayor Hau Lung-bin is stealing a page from Ma Ying-jeou. Folks in Taiwan will remember how in the past when then Ma was Mayor of Taipei and he was accused of having an extra half a million corrupt dollars in his bank account, Ma gracefully dodged the bullet by saying his secretary put it into his account without Ma's knowledge.
Ah those good old secretaries, where are they when you need an extra half a million dollars (US$)in your bank account. Of all the dozens of secretaries I have had in my life, I never seem to have been able to find one that would put an extra half million into my account.
Anyway, Ma found one that would and so escaped jail time--Ma's secretary did nine months and then got out for good behavior.
But back to Taipei, Mayor Hau is currently besieged with corruption charges on several fronts, and so Hau is claiming that the real corrupt decisions were made by his secretary??? Who is running Taipei city anyway--secretaries?? Maybe we should vote for them in the coming election.
I can see it now; elect Secretary X for a cleaner Taipei; get rid of corruption, vote for Secretary Y etc.
And the Taipei Prosecutors, they seem to be going along with it. If Ma got away with it, why not Hau. Is this what the voters of Taipei want??

Wednesday, October 20, 2010

蘋論: 判王獻極有罪的法官違憲
蘋論: 大法官釋憲不如放屁嗎?

 
判 王獻極 有罪的法官違憲
這個違的法官 應受懲處
事實:  的無名法官不但不受懲處, 反而可能得到獎賞

 
違憲的判決是非法的 是無效的
所以 王獻極 依法無罪
事實:  他將入監服刑

知法犯憲的法官 逍遙法外
無辜的王獻極抓來關
這就是法制


中國國民黨人強迫台灣人遵守這個他們1947年從中國帶來的憲法
他們卻天天毫不掩人耳目地, 敲鑼打豉地強姦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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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論:王獻極無罪

20101020蘋果日報 新聞快訊

台灣國辦公室創辦人王獻極在凱道上潑污並燒毀國旗,遭判決拘役50天。他為了彰顯思想無罪,拒絕易科罰金5萬元,決定於本周五入監服刑。

定罪違大法官釋憲
國旗是代表國家的符號,公民若要藉由對國旗的態度,展現其對國家及政府的政治意見,應屬言論(表意)自由的範疇,不可依《刑法》第160條判刑。依大法官釋(憲)字第445號及644號,國家應盡最大努力保護人民的政治性言論自由,也包括藉由侮辱國旗來表達不滿政府的象徵性言論自由。根據這兩項釋憲文,台灣《刑法》第160條規定:「……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中華民國之國徽、國旗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是公然違憲。
美國大法官在1989年依《憲法》言論自由精神,判決德州州法限制人民不得焚燒、毀壞國旗的法律違憲。1990年再根據同一理論,判決聯邦的《國旗保護法》違憲。何以故?因為美國開國諸賢認定言論自由,特別是政治性言論是自由民主憲政的基石。台灣的民主化也是仿效美國,認定言論自由是一切自由基礎,而對國旗的態度則屬政治性言論自由的範疇,受《憲法》保障。
可以反對王獻極的意見,但不能違背大法官的釋憲監禁他。大法官已做出違憲的解釋,為什麼還判他有罪?大法官釋憲不如放屁嗎?

Monday, October 18, 2010

中國國民黨人的國旗
是愚弄壓迫人民的一個工具

民主國家重視的並不是國旗本身,而是政府對國旗的態度。陳雲林來台時,人民選擇拿國旗「積極表現」其愛國意志,卻遭政府驅離、沒收,而警察折毀國旗沒事, 但事後人民藉由污損國旗表現其對於政府不滿,竟遭政府依《刑法》第160條「侮辱國旗罪」起訴、判刑。又當人民選擇消極不拿國旗時,政府卻跳出來質疑人民 不參加國慶、不拿國旗就是不愛國 
笨蛋 問題不在國旗(黃帝穎)

日前亞洲大學男籃錦標賽觀眾席上,有人拿中華民國國旗加油引爭議。

日前第3屆亞洲大學籃球賽在桃園開南大學舉辦,有同學拿國旗加油卻被裁判制止,對此,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有人故意拿旗引紛爭」,似暗喻學生有「政治動機」,引爆話題。而教育部長吳清基則是在立法院答詢時明確表示,他不認同裁判作法,中國大陸隊伍到台灣都要承認台灣的主權獨立,承認台灣的國旗,學生愛國家是正確的事,公開力挺學生,遭民進黨立委嘲諷馬政府立場「自相矛盾」。

而國民黨也展開反擊,除了主動邀請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拿國旗參加元旦,國民黨立院黨團還舉行「六月刈菜假有心,民進黨愛國旗才怪」記者會,看似國旗引爆爭議,但真正問題所在,是政府對國旗的態度,而不是國旗本身。

在正常民主國家,人民手持國旗用以表現其愛國意志,係「象徵性言論」(symbolic speech)之表現,此亦為我國《憲法》第11條「言論自由」所保障之範疇(大法官釋字第445號解釋參照),所以人民拿不拿國旗,完全是人民的自由,人民有權選擇「積極表現」或「消極不拿」,這樣的自由受《憲法》高度保障,但倘若國家禁止人民拿國旗,就是限制人民表現愛國意識之言論自由,屬「針對言論內容之限制」,又因拿國旗表現愛國屬於「高價值之政治性言論」,本受《憲法》高度保障,政府的限制將受到司法的嚴格審查(大法官釋字第644號解釋參照),而推定違憲。

問題在政府態度

從《憲法》的角度來檢驗我國有關國旗的規定,《刑法》第160條規定「意圖侮辱中華民國,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中華民國之國徽、國旗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但人民藉由侮辱國旗方式表達不滿,此係政治性質之「象徵性言論」表現,該《刑法》條文即是對於政治性言論之干預,依據大法官釋字第445號解釋及第644號解釋意旨,國家應盡最大努力保護人民的政治性言論,此亦包括以侮辱國旗表現不滿政府之象徵性政治言論,所以用法律限制人民不得侮辱國旗,應認違憲。

以美國為例,美國堅持言論自由的人權保障價值,尤其認為「政治性言論」係自由民主之憲政基礎,應給予高度保障,故美國法院在20年前的Texas v. Johnson, 491 U.S. 397 (1989)案中,已依據《憲法》「言論自由」意旨,判決德州州法限制人民不得焚燒、毀壞國旗之法律違憲,其後針對美國聯邦法律《國旗保護法》限制人民毀譽國旗之規定,美國司法亦在United States v. Eichman(1990)判決中再次宣告該法違憲,換言之,早在20年前,美國已確立了言論自由作為民主憲政與人權保障價值之根基,可見美國《憲法》寬容看待人民對國旗使用之「自由」,而嚴格檢驗政府對人民使用國旗之「限制」。

因此,民主國家重視的並不是國旗本身,而是政府對國旗的態度。陳雲林來台時,人民選擇拿國旗「積極表現」其愛國意志,卻遭政府驅離、沒收,而警察折毀國旗沒事,但事後人民藉由污損國旗表現其對於政府不滿,竟遭政府依《刑法》第160條「侮辱國旗罪」起訴、判刑。又當人民選擇消極不拿國旗時,政府卻跳出來質疑人民不參加國慶、不拿國旗就是不愛國,對照司法解釋「言論自由」之寬容態度與美國《憲法》保障人民對國旗使用之高度自由,我國政府時而壓制拿國旗的人民,時而又要求人民拿國旗,可見問題不是出在國旗,而是出在政府的態度。

作者為律師

 
聲援王獻極燒「中華民國國旗」記者會 



事由:聲援王獻極燒「中華民國國旗」

時間:10月19日(星期二)上午10:00

地點:台灣北社會議廳 (台北市青島東路5號2樓之2)

主辦:台灣國民會議

台灣國辦公室王獻極先生,基於台灣人的良知與尊嚴,藉行動 劇潑污燒毀「中華
民國國旗」,諷刺這面「國旗」碰到中國政府官員就被赤藍權貴「消聲匿跡」的事
實,以此來喚醒台灣人看破「中華民國」不但 在國際社會沒有國格,連赤藍權貴
面對中共C咖也不敢主張「中華民國」是合法政府。王獻極先生勇敢地公 開揭穿:
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不是台灣人的國家,只是1949年被中共軍隊追殺,逃竄到台
灣 的中國黨徒所自組的流亡「政府」,是赤藍權貴用來掠奪台灣社會資源,迫害
和鎮壓台灣人人權的腳鐐手銬。因此,王獻極先生的正義行為值得台 灣人稱讚、
敬禮。

人口不到5% 的赤藍權貴為了維護他們壓迫者的「威信」,為這麼一面連他 們每逢
中國官員就見不得人的「車輪旗」而大費周章,竟然利用他們所控制的檢調司法將
王獻極先生判決拘役50天,企圖以此恐嚇台灣人日見高漲的不滿情緒。王獻極先生
為 凸顯赤藍權貴藉「中華民國」來捉弄、踐踏台灣人權,毅然拒絕易科罰金,將
入監和其他受刑人共同經歷台灣人的苦難生活,決定於10月22日下午2時,在台北
地方法院門前舉辦「燒旗有理,被關無罪」,為台 灣入監受苦行動。

台灣國民會議因此特別呼籲台灣人及本土社團全力到場表達支 持與聲援,並嚴厲
譴責赤藍權貴繼續侵犯台灣人權的罪行。

台灣國民會議 10/19/2010        聯絡:李明憲 (02-2362-8797)

Saturday, October 16, 2010

司法院長賴­浩敏 反人權

 
美國人今年十一月大選將同時舉行155個公投
你可以確定  公投與選舉同時舉行 是民主國家的常態.
但賴­浩敏反對公投與選舉同時舉行這個民主國家的常軌.
他侮辱這種常軌, 稱它為公投綁大選.
他配合中國國民黨的洗腦文宣來愚弄人民: 公投綁大選 是多麼的不堪!

自由電子報- 司法院正副院長審查在野黨批史上最失敗提名

2010年10月7日 他質疑賴浩敏沒有法學素養,不像過去司法院長都是法學泰斗,賴在律師生涯沒有提出司改論述,擔任中選會委員期間,反對公投綁大選,又在李慶安雙重國籍案中閃躲,證明已被政黨控制,難怪民間司改團體認為不適任。...
賴­浩敏的反人權, 支持暴政的行為, 請到網路搜尋.  下面的 Google search results 説他是主張剝奪人民的公投權:

公審會委員中,反對ECFA公投案的名單@ 台語心世界Tâi-gú Sim Sè ...

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公審會)21個委員當中,12人投反對票,否決台聯提出的ECFA公投案 反對ECFA公投案的名單: 趙梅君、陳媛英、何旭苓、賴浩敏((應該是蕭全政才 ...

外獨會意見交流

否決ECFA公投的台奸賴浩敏當上司法院長 ... 接著兩次ECFA公投賴浩敏都投票否決數十萬台灣人公投的意志.賴浩敏完全遵 ... 貫徹馬狗「反公投」命令有功, 不高昇怎麼行。 ...

金恒煒專欄:馬騜橫行,民進黨有學到嗎!?

2010年9月1日 ... 道理很簡單,賴浩敏當了一輩子律師,有什麼專門著作? ... 支持藍營「公投綁大選」,所以深獲馬騜之心,要公投還是反公投,這不是藍綠之分是什麼? ...

Friday, October 8, 2010

司法院 瘋人院 或是小人院?
透過管碧玲認識 賴浩敏
一個雙重標準的司法院長

 
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
台灣人民無權以自決方式­決定前途

台灣人民不能用公投重新制憲
那麼誰有權利公投?  
那麼誰有權利決定台灣人的前途? 

10:51

1/2 司法院正副院長審查會中選會秘書偷遞 ...

TWIMI | 獨立媒體 http://www.twimi.net (轉貼請保留此連結)
立法院今(10/6)對馬英九提名之司法院正副院長進行資格審查之同意權行使,民進黨­團幹事長管碧玲審查院長被提名人賴浩敏時,竟出現不明人士直接闖入備詢台偷遞小抄給賴­浩敏,經管碧玲確認紙條內容及該人身分,竟是中選會現職之秘書,管碧玲痛批賴浩敏已辭­中選會主委,還沒上台就公私不分、公器私用、濫用職權、行政不中立,豈有當大法官與院­長之資格?

管碧玲審查時,以副院長被提名人蘇永欽的12項著作立場,如『台灣人民無權以自決方式­決定前途』」、『台灣人民不能用公投重新制憲』等,要求賴浩敏對這些憲政主張表態是否­同意。管碧玲才問到第 2題時,議場突然有不明人士走向備詢台遞紙條給賴浩敏。管碧玲立即請主席暫停,質疑該­明遞小抄者是否為萬國律師事務所人員,要求主席釐清該不明人士身分及紙條內容;經確認­後遞小抄者竟是現職的中選會秘書,而賴浩敏將小抄交給管碧玲後,管碧玲當場念出紙條內­容是『都是蘇老師文章出題』。

管碧玲痛批,就連司法院同仁也不可上來遞小抄,因為賴浩敏還只是被提名人,更嚴重的是­,賴浩敏已辭中選會,今天的司法院正副院長審查與中選會毫無關係,怎能這樣公私不分、­公器私用,把中選會現任的秘書叫來當幕僚、遞小抄!?管碧玲強調,立委的助理最多也只­能在官員座位上操作設備,不能踏入議場一步,她的幕僚不可上前遞資料,為何賴浩敏的幕­僚可以闖入遞小抄?管碧玲質疑,光是這一點公器私用、公私不分,賴浩敏就沒有資格擔任­大法官,更沒有資格擔任司法院長。

在管碧玲檢驗下,蘇永欽的 12項憲政主張,賴浩敏不同意 8項、棄達四項。管碧玲指出,蘇永欽的這 12項憲政主張,只有一項是在台灣解嚴之前所發表,其餘全都發表於解嚴後,蘇永欽反動­個性可見一斑;而賴浩敏對蘇永欽這些理念主張,沒有一項是認同的,兩人未來如何共事? 何況蘇永欽被國民黨推薦的審查委員在周一的公聽會上奉為『法界泰斗』,蘇永欽的威權和­權威,賴浩敏這個院長當得了多久?

管碧玲進一步指出,從賴浩敏任職中選會委員時的投票記錄,明顯可見只要遇到爭議性高、­有藍綠衝突性的案件時,賴浩敏就投機地選擇棄權或離開,類似記錄不勝枚舉;賴浩敏甚至­明顯以雙重標準,面對藍綠同樣違反選罷法的案件。管碧玲表示,司法院長主持大法官會議­、解釋憲法,但司法院長不能行使職權時,就是由副院長代理,從賴浩敏怯懦投機的性格不­難預見,未來只要馬英九、蘇永欽聯手,賴浩敏就必然自動隱形,比花瓶還不如。

管碧玲強調,今天審查會完全呈現了賴浩敏公私不分、公器私用、怯懦投機的性格,以及蘇­永欽反動的憲政法學理念及個性,兩人都明顯不適任大法官及正副院長,呼籲國民黨委員勿­一味護航,否則將使台灣憲政民主陷入新的危機。

Tuesday, October 5, 2010

陸念慈: 台灣人民如果還不覺醒
    世世代代將淪為國民黨奴

 
陸念慈: 民進黨收押!國民黨逍遙?

每次一到選舉,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就更加鐵證如山。上次三合一縣市長選舉之前,民進黨陳明文與蘇治芬雙雙遭到法院裁定收押,引起社會一片譁然。最後才在輿論的強大壓力之下,將蘇治芬無保釋回,而陳明文則在裁定交保的一年之後都未被檢方起訴!司法在選前故意入人於罪,企圖影響選舉的惡劣奸謀昭然若揭!

然而同樣發生弊案,司法對國民黨高官就顯得溫柔敦厚,阿扁國務費被收押至今,馬英九把特別費匯回家給老婆明顯侵佔公款,還有綠卡利於逃亡,不但不必收押,法官還引用宋朝法律判其無罪?僅有一名低階公務員余文判刑確定,出獄後居然又可以回到郝市府兵役處上班?如今新生高與花博弊端頻傳,弊案金額更高達百億以上,不但郝龍斌完全沒事,連郝市府的局長都沒有任何一人遭到約談,最後也是只有一名低階科長遭到收押?之前這名科長還call-in談話節目說整起事件只是「簡單疏失」,被大家譏為「余文第二」,想不到一與成讖,現在果然與余文命運相同?大錢別人在A,苦窯自己來蹲?不過最後是否也跟余文一樣,鋒頭過後又是一條好漢,又有其他位置可以安排?大家目珠金金都等著看!

另一方面,花博同樣傳出圖利弊端,不僅花價高得離譜價,一個竹編休息站的採購價格竟然將近五十萬?還有權利金從八千萬大縮水變成三千萬?爭艷館遇雨漏水涉嫌偷工減料?文宣與票務獨厚聯合報系…等等,也完全不見檢調有所動作?難道檢調以為隨便辦個新生高,就可以遮掩郝市府更大的花博弊案?

檢調司法長期以來甘為國民黨鷹犬打手,從「郝案」辦得二二六六可以得到完全證明。現在只有一人收押,最後再派出蔡守訓拿出宋朝法律,搞不好這一次連余文都不必坐牢。台灣人民如果還不覺醒,世世代代將淪為國民黨奴,永世不得翻身!

Sunday, October 3, 2010

監院調查高雄水災
花博呢?

2010-10-03
  1. 風災時官邸休息陳菊道歉黃昭順促監察院調查- 中央廣播電台新聞頻道

    2010年9月29日 ... 國民黨高雄市長參選人、立委黃昭順今天(29日)表示,監察院和地檢署應該介入 ... 影響人民所受災害,就必須接受公評,我認為包括監察院跟地檢署都必須介入調查... Banner 圖片 · 馬總統治國週記+總統府全民焦點 · 花博Facebook粉絲團 ...
    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260864 - 頁庫存檔
  2. 監院調查國道工安意外、高雄水災、醫院額外收費等三案- Taiwan News Online

    2010年10月1日 ... 至於星期五報載期盼監察院調查國內醫院以各種名目額外收費,如「轉床費」、「磨粉 ... 邀名嘴看花博郝:意見領袖 · 扁稱海外款全回不放豈非欺騙 ...
    www.taiwannews.com.tw/etn/news_content.php?... - 頁庫存檔
  3. 花博弊案綠轟檢調、監院裝聾作啞- [HI-ON]鯨魚網站

    監院為何不調查? 游批花博與北市產業格格不入. 游錫堃昨撰文「帶來城市光榮感,蘭博能,花博能嗎?」質疑北市主事者只顧短線利益考量,未考慮市民參與,也未考慮市民 ...
    www.hi-on.org.tw/bulletins.jsp?b_ID=102752 - 頁庫存檔
  4. 花博「好會花」 民進黨呼籲:監察院、特偵組應主動調查| 政治新聞 ...

    2010年8月27日 ... 記者林修卉/台北報導〕針對台北花卉博覽會爆出花卉採購價格高於市價,民進黨發言人林右昌今(27)日表示,對於事證如此明顯的花博弊案,監察院和特..
    www.nownews.com/2010/08/27/10844-2640569.htm - 頁庫存檔
  5. 監院調查豬血糕製作流程| 即時新聞| 國內要聞| 聯合新聞網

    2010年9月27日... 二十七日表示,美方以製作程序不衛生為由,禁售台灣豬血糕;未來若監院深入調查 ... 環團抗議美麗灣飯店BOT, ‧, 台北花博花博餐盒挑動遊客食慾 ...
    udn.com/NEWS/NATIONAL/BREAKINGNEWS1/5874483.shtml
  6. 政治- 花博涉弊? 民進黨:監院特偵組應主動調查- PChome 新聞

    2010年8月27日 ... 台北花卉博覽會遭踢爆花卉及相關設施採購金額價高不合理,對此,民進黨發言人林右昌表示,針對事證這麼明顯的弊案,監察院和特偵組都應該主動介入 ...
    news.pchome.com.tw/.../index-12828782804974710001.html - 頁庫存檔
  7. 花博價差大綠:監院特偵組應調查-simpsona-新浪部落

    2010年8月27日 ... 記者林修卉/台北報導針對台北花卉博覽會爆出花卉採購價格高於市價,民進黨發言人林右昌今(27)日表示,對於事證如此明顯的花博弊案,監察院和特偵組 ...
    blog.sina.com.tw/simpsona/article.php?pbgid=100698... - 頁庫存檔
  8. NewTalk - 要聞- 政治- 花博涉弊? 民進黨:檢調應主動調查

    2010年8月27日 ... 花博花卉設施採購金額價高,民進黨要求監院與特偵組要主動介入調查。圖片:王鼎鈞/攝. 新頭殼newtalk 2010.08.27 王鼎鈞/台北報導 台北花卉博覽會...
    newtalk.tw/news_read.php?oid=7550 - 頁庫存檔
  9. 花博弊案綠轟檢調、監院裝聾作啞- 「919」凡那比颱風民間災情網路中心 ...

    2010年9月5日 ... 監院為何不調查? 游批花博與北市產業格格不入. 游錫堃昨撰文「帶來城市光榮感,蘭博能,花博能嗎?」質疑北市主事者只顧短線利益考量,未考慮市民 ...
    tw.myblog.yahoo.com/christinechen-blog/article?mid... - 頁庫存檔
  10. 自由電子報- 花博弊案綠轟檢調、監院裝聾作啞

    2010年9月4日 ... 監院為何不調查? 游批花博與北市產業格格不入. 游錫堃昨撰文「帶來城市光榮感,蘭博能,花博能嗎?」質疑北市主事者只顧短線利益考量,未考慮市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