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ne 12, 2011

金恒煒: 司法沒救了

 
司法沒救了
 
做為正義防線的法官,在最近出爐的「台灣信任調查」中,敬陪末座,竟然落入後段班,廁身「最不信任」之列,已達到有礙觀瞻的地步。這不僅是警訊,更是可恥的象徵。

司法墮落至此,原來不是無端而至。日前宜蘭地方法院的院長黃瑞華用掛冠的方式抗議法院與司法院「官官相護」的積習,再一次彰顯司法不堪造就的可悲與可惡,只能用「司法沒救了」來形容。

黃瑞華辭職的原因是,做為院長的她不滿意宜蘭地院自律委員會將問題多多的法官陳嘉年輕處「書面勸誡」,於是改以「記申誡懲處」送司法院。不料司法院「人審會」連「勸誡」都不提,只改成口頭警告的「注意」;據說是朝中有父親撐腰。無論如何地院「自律委員會」官官相護於前,司法院「人審會」官官相護在後,甚而後來居上,當然兜頭潑了用心於改革的黃院長一盆冷水。黃院長能不走嗎?

黃瑞華的堅辭院長職,若只看成是「槓」司法院,是把問題看小了。重要的是,司法院喪失了自我改造的契機,為了機構的自我利益,司法院不惜閹割銳意改革的院長權柄,以此澆熄「自律」之火。法官們從此拿到「苛以責人、寬以律己」的免罪令,於是好官我自為之,才不管人民的觀感,也不措意信任度的江河日下。

黃瑞華的請辭信第一句就寫著:「賴院長,我錯了嗎?」黃院長要質疑的是:法官利益與人民權利相撞時,司法院要站在哪一邊?黃院長站在人民的一邊,因此認為陳嘉年在審理未成年少女遭性侵案時,沒有依規定保護受害少女,致使受害少女哭著逃出法院,並以死抗爭,再加上陳嘉年延遲送卷長達一年十個月,損及當事人權益。這個三年連續考績吃乙的恐龍法官,沒有成為司改的祭品,反而是符應人民期望的黃院長成為「司法公敵」。

黃瑞華的去職,雖然是「司法現形記」中的一章,但也讓我們看到司法界竟然還有勇者,一盞明燈襯出一片黑暗。人民只能寄望不熄的爝火,能讓司法在死亡中再生。黃院長加油。

(作者金恒煒,當代雜誌總編輯)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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