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29, 2008

「黨國」司法全方位追殺台灣精英 - 新的 228 [2]

〈快訊〉張銘清事件 王定宇求刑1年2月

更新日期:2008/10/30 10:46

涉嫌推打海協會副會長張銘清的台南市議員王定宇,今天被地檢署以公然聚眾首謀,以及傷害罪嫌起訴,求刑1年2個月的徒刑;另外跳車男子林進勳以及和其他5位民眾,也分別以妨礙自由等罪嫌,求處6到8個月的刑期。

台南地檢署襄閱檢察官李靜文:「被告王定宇利用廣播電台,公然教唆民眾前往張銘清參觀的地方聚集,並帶頭以肢體推擠,用動手推倒張銘清方式而施強暴脅迫,讓張銘清因而倒地受傷。

另外林進勳等六人,也下手對張銘清施強暴脅迫,妨礙張銘清搭車離去的自由,檢察官昨日偵查終結,被告王定宇已涉刑法150條第2項,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的首謀,以及刑法第277條第1項的傷害等罪嫌;被告林進勳等六人也以涉嫌刑法第150條第2項,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下手實施強暴脅迫以及妨礙自由等罪嫌,提起公訴。」

王定宇因為涉嫌「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的首謀」,被檢方求刑1年2個月,不過消息傳回立法院民進黨立委對此感到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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