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October 17, 2008

為何司法不以相同的標準處理國民黨的黨產,宋楚瑜,李慶安,馬英九及陳水扁?

2008-10-16: 戴正德: 大是大非與陳水扁案 (極光電子報)


有誰會說貪污是可以被接受的?世界上沒有一個人會在這個問題上給予肯定的答覆。人類的道德規範明確的在每一個人的良知裡做了一個印記──人不能貪佔不義之 財。雖然如此,世界上各國貪污的案件卻還是層出無窮,貪污當然不可能是情有可原的,不過,假如一個社會因人而異用不同的標準來判定一個人的舉止行為時,這 個社會就會變成了一個不道德的社會,其判定也就失去了公平性,更應激起人們探討治本之道。台灣一直有很多的貪污事件發生,有的被法院定罪,有的則逃到國外 逍遙自在,有的卻雖然證據確實,明顯無誤,卻也會被判定無罪。在這麼一個沒有公平,缺乏正義的社會裡,大是大非已經喪失。所謂的是非已變成在位者與有權勢 的人玩弄人民視聽的工具。假如公平正義可以因人而異,這個社會就沒有公理的存在了。

陳 水扁洗錢了嗎?我們不知道,我們只能留給司法去調查去判定。假如他把公款放進了自己的口袋,不論一元或萬元,都是不該。不過判定有無不法之行為的偵察單 位,如果會因人而異,也用不同的標準來審查時,社會就應對司法的不公提出抗議、批判且加以修正,否則是非會因公平與正義的喪失而淪為擁有權勢的人的工具, 統治者會說一套做一套,混餚真理愚惑全民。

當一個單純的案件變成一種政治迫害時,司法就不應眛著良心去作權勢者鬥爭異己的工具。在台灣很諷刺的是司法會因媒體中所謂的名嘴之言論或政府的指使而改變 偵查方向與標準,如此還有大是大非嗎?陳水扁果真有不法行為,當應付出代價,但當司法用不同標準來審判,也變成一種政治迫害時,人民的思維就不應隨之起舞 了。

民進黨對陳水扁案件的切割,明顯的在落井下石,自命清高,但陳水扁真的有罪嗎?或媒體上的報導影響了人民的認知未審先判?民進黨中央隨著國民黨的辦案 方向起舞,未免太無情無義了。扁嫂愛玩股票的事又收拿發票報銷國務基要費一事,如果屬實,我們嗤之以鼻。作為第一夫人不去關懷弱勢,卻玩起股票,在歷史上 一定會被批判,而阿扁疼某、驚某的事雖是他們的家務事,不過當上第一夫人卻不能樹立典範,誠為可惜。但另一方面來說,社會必須對國務機要費的性質加以了 解,政府也務必加以釐情。假如蔣介石蔣經國都可以隨意挪用它,為何陳水扁不可以?如果那是總統的特別費,為何馬英九可以把它放進自己的口袋,陳水扁卻要被 定罪?為何司法不能以相同的標準處理國民黨的黨產,宋楚瑜及馬英九…等太多太多的國民黨先前案件?很明顯的陳水扁的案件已是一種國民黨對他,對民進黨,也 是對台灣人民的政治迫害,民進黨不能偏離現實昧著良心,只想切割陳水扁,不向全然喪失的社會公平正義,提出抗議與批判呢?

國民黨退守統治台灣後,對一個家庭趕盡殺絕的迫害事件本都極盡能事加以淹蓋,今天的九流政府卻在拿回政權之後,馬上以整肅貪腐為由,行政治迫害之實,去加 害一個前任總統全家,恐嚇台灣人企圖摧毀台灣人為台灣奉獻的心志,而對國民黨本身的黨產問題,馬英九的特別費...等等卻輕易放過。

國務機要費是否也是一種特別費呢?嚴格來說,國務機要費本有特別費的性質,馬英九都可放進自己的口袋而無罪,陳水扁又何罪之有呢?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公 平正義與真理一喪失,國家就會亂了分寸與方向。人不該厚此薄彼,為了某種目的而加害一個人。民進黨也該自我反省,對一位前主席殘忍的落井下石,這可不是大 是而是大非啊!

(作者為前台灣教授協會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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