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October 23, 2008

先定罪後找證據,沒有證據前就寫好判決書

金恒煒專欄/用「政治」對抗「政治」

「馬統」發動「黨國」機器追殺陳水扁一家,明顯的是政治事件,不是司法事件;司法淪為屠殺的工具而已。要質疑的是,「馬統」已磨刀霍霍,綠營內部卻陷入「挺扁」與「反扁」之爭,與其說「馬笨」不如說「台灣人笨」。

「黨國」一刀刀的「切割」陳水扁,綠營中有人在旁邊指指點點:這一刀違反司法的程序正義,我反對;那一刀可能真的是「依法處理」,我不能反對,我╱我們要相信司法!天呀,人為刀俎,我為魚肉,被宰被殺的魚肉還在斤斤計較哪一刀合法哪一刀不合法!

說得再白一點,「黨國」上從「馬統」下到打著「言論」旗幟的所謂「媒體」合力炮製「冤獄」;一方面極盡抹黑之能事,一方面製造白色恐怖氣氛,完全違反正義原則,而且毫不避諱的公然行之,欺台灣無人。

檢調破壞「偵查不公開」的天條,媒體與檢調一唱一和辦案;法官(審理葉盛茂案)破壞「不告不理」的律法,不僅不守「One case at a time」的先進審判方式,甚至法官自兼檢察官,把證人打成被告,還審問不在卷內的「另案」;更扯的是特偵組像回到戒嚴的警總時代,濫刑使出精神與肉體的雙層凌虐,達到「羈押成供」的目的,把力麒集團的郭銓慶,打入黑牢然後「收押↓偵訊↓回押↓偵訊……」,逼到「成招」,立刻釋放;如此的破壞司法權,台灣法治蕩然無存。

至於濫刑逮捕前內政部長余政憲,只為了「咬扁」而已。現在又大動干戈,搜索中信金、開發金、元大金,目的依然在「咬扁」成罪。問題是,現任的金管會主委陳樹早進行調查,結果也已出爐,陳樹公開表示:「二次金改爭議個案,經初步了解,在行政程序部分沒有重大瑕疵」,那麼檢調上天入地大規模的動作,一句話:「為達目的不擇手段」。

「黨國」政治力赤裸裸進行抄家滅族,對付一介平民的前總統,不只是斬斷「陳水扁路線」,更重要的是為「終極統一」掃除障礙,向中國效犬馬之勞,以取媚胡酋錦濤。這些都可以了解,不可解的是,綠營為什麼也進入陷阱,甚而甘成共犯?

「馬統」祭出最野蠻的「黨國」暴力來對付扁,到目前沒有任何證據可以入罪。攤在眼前的情況是,「馬統」用「政治手法」進行誅殺,綠營卻用「道德╱原則」回應;「馬統」「不按法理出手」,綠營卻巴住「遊戲規則」不放;「馬統」「野蠻」行動盡出,綠營自居「文明」,溫良恭儉讓的一味挨打不喊痛;「馬統」發動「黨國機器」到「抽筋剝皮」地步,綠營坐視旁觀,一邊涼快。「馬統」對付陳水扁的同時就踏破綠營,接著摧毀了綠營的反抗力量。

「馬統」可以先定罪後找證據,沒有證據前就寫好判決書。問題是,陳水扁到目前最大的「把柄」(注意,不是「罪狀」)是「把錢匯到海外」,然而,「馬統」要「把台灣送給中國」;綠營無限上綱扁的「私德」,結果中了「馬統」之計。本土社團聯手出來呼籲「一○二五」遊行,「中社」挺身邀請阿扁同行,不過是用「政治」對抗「政治」,不讓「馬統」獨佔「政治詭計」而已。

「一○二五」大家到頂好商圈,不使「馬統」集團的陰謀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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