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November 14, 2008

公投法補正、立委選舉制度、與街頭運動

台灣教授協會(台教會)會長蔡丁貴教授於10月25日的「反黑心,謢台灣」遊行抗議之後,便到立法院前絕食靜坐。蔡會長絕食靜坐的訴求有兩項:

一、要立法院修正鳥籠公投法,
二、要立法委員的選舉合理化。

也許有人會質疑:
第一,這二項訴求是否與當下最急迫的主權流失與經濟危機問題不相干?
第二,正當全國各行各業走上街頭,抗議馬政權的無能與出賣台灣主權、抗議中國的黑心食品與對台的黑心計謀,台教會的訴求是否會分散街頭運動的火力?

關於第一個問題:這二項訴求是否與迫切的主權流失與經濟危機的問題不相干?一點也不,反而二者息息相關。當今的台灣社會,行政權、立法權、監察權、司法權、甚至媒体都在國民党的控制之下,人民失去了所有表達意向的管道,唯一剩下來的是最原始的「人民的力量」,於是被迫走上街頭,從事街頭抗爭。假若我們有一個公平的公投法,而不是層層限制人民權利的公投法,任何有關主權或經濟的政策問題,都可經由公投取得社會共識,不須經由街頭抗爭。除了公投法的不合理,現今的立委選舉制度也有重大缺失。它不是票票等值,也不能正確地反應人民的聲音。譬如說,馬祖八千人選一席立委,苗栗五十六萬人也只選一席立委,相差70倍。民進党在上次立委選舉,獲有43%,卻只有27席;而由這种不公平的選舉制度取得絕對多數的國民党立委又與馬政權勾結,而沒有代表人民有效地監督政府。

所以台教會的二項訴求與當今的街頭運動並非不相干,二者追求同一目標:要維護人民的權益。前者治本,後者治標,二者並行不悖。再以今日的政治情勢判斷,台教會的訴求絕非少數人的絕食靜坐可爭取得到,必須依賴大規模的街頭抗爭。這麼說來台教會的訴求與街頭運動不但二者並行不悖,更應相輔而行,前者是目標,後者是手段。

關於第二個問題:台教會的訴求是否會分散街頭運動的火力?就像上面所談,本質上,二者應相輔而行;運作上,二者應相互支援,也就是說,有街頭運動時,可暫停絕食靜坐,以集中火力,街頭運動之後,以絕食靜坐持續抗爭。策略上的合作可避免火力分散。

台教會的這二項訴求是悍衛台灣主權、自由、民主與尊嚴的必要條件。在今日台灣社會恍惚不知所措中,台教會與蔡會長能及時提出「還人民的權利於人民」的運動,清淅地指出問題所在,並以身体與生命來追求理想,可敬可佩。深盼更多的青年學子加入靜坐行列,並與全民的街頭抗爭相扶而行,以發輝火力。

李學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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